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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相关事项如下:

1、具体授信额度及用途

(1)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 亿元,其中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为1年;国际贸易融资 类额度3亿元,授信期限为1年,主要用于材料采购、日常经营周转、置换他行流 动资金贷款等。

(2)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 其中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及债券投资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主要用于材料采 购、日常经营周转、置换他行流动贷款等。

2、授信条件为信用方式,不涉及新增担保。

3、实际授信的额度、期限、品种及用途以银行最终批准为准。

4、授权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 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 司承担。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

标签: 海普瑞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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